0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?
(1)评价核心聚焦学生:以学生表现及素质能力获取情况为评价核心,且覆盖全体学生;
(2)目标设定围绕学生:毕业时的素质要求、毕业后的职业能力要求,均需结合学生培养目标设定;
(3)资源配置服务学生:课程体系安排、师资队伍与支持条件配备,需以“助力学生达成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”为导向;
(4)质量保障指向学生:各类质量保障制度与措施的最终目的,是保证学生培养质量满足职业要求。
02为什么产出导向(outcome-based)是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?
(1)国际互认基础:依据《华盛顿协议》,毕业要求是评价专业是否满足职业能力要求的关键依据,也是实现国际互认的基础;
(2)评价逻辑核心:认证标准其他部分是否达标,均需以“对培养目标、毕业要求的贡献度”(即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实际作用)为判断依据。工程教育认证的根本目的是考核“教育产出”(学生学到什么),而非“教育输入”(教师教什么),因此产出导向是评价专业教育有效性的核心标尺。
0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如何体现持续改进的?
(1)通用标准明确要求:通用标准第7条“持续改进”提出三项硬性要求:
①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,明确各教学环节质量要求,定期评价课程体系与教学质量;
②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高等教育系统外的社会评价机制,定期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;
③证明评价结果已用于专业改进。
(2)认证程序强化改进:设置“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”阶段,对通过认证的专业提出三类要求:
①按有效期提交改进报告;
②课程体系、师资或办学条件发生重大调整时,需申请重新认证;
③认证协会可随机开展回访,检查持续改进情况。
04为什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?
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是专业获取质量信息的关键渠道:一方面,其反映的是“已受教育对象”的实际情况,是用户与社会对工程教育质量的直接评价,可作为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;另一方面,这也是我国高校校内质量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。因此,认证标准特别强调建立该机制,以推动评价结果反哺专业教育质量提升。
05行业参与如何体现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中?
(1)组织体系层面:认证协会由行业协会(联合会)、专业学会组成;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、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中,均包含工程教育界专家、企业界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(联合会)代表;
(2)标准制定层面:通用标准由含一定比例行业 / 企业专家的学术委员会制定与修订;专业补充标准由相应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制定与修订,且委员会中约半数为行业/企业专家;
(3)认证实施层面:进校考查专家组中约半数为行业 / 企业界工程技术专家;认证结论的审议与判定过程中,也有约半数行业 / 企业专家参与。
06为什么说自评自建是做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础?
(1)本质是“自我诊断与建设”:自评自建要求专业对照认证标准,从办学特色出发,梳理为达成培养目标所开展的教育教学实践、取得的成效(如培养方案实施、教学环节保障、质量体系运行等),明确目标达成路径与程度,本质是专业自主提升质量的过程;
(2)自评报告是核心材料:基于自评形成的自评报告,是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、开展现场考查、审议认证结论的首要依据;
(3)影响认证全流程:现场考查的核心任务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补充报告未覆盖的信息;自评自建是否到位、自评报告质量高低,直接决定认证各环节的进展效率与最终结论。
07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?
(1)申请和受理:学校先对照标准初步自评,再自愿提交书面申请;秘书处联合相关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,确定是否受理。
(2)学校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:接受认证的专业对照标准开展全面自评,判定是否达标,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。
(3)自评报告的审阅: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阅自评报告,判定是否通过,提出审核意见。
(4)现场考查: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专家组,到学校开展实地考查。
(5)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:专业类认证委员会、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、理事会依次召开会议审议,最终由认证协会发布理事会批准的认证结论。
(6)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: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持续改进,若需延续认证有效期,需在届满前至少1年重新申请。
08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条件是什么?
申请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:
(1)申请学校需为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、学制不低于4年、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。
(2)申请认证的专业需为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、属于认证协会认证领域,且已有三届毕业生、以培养工程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工科本科专业。
09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有哪些?
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建议应为以下三种之一:
(1)通过认证,有效期6年:达到标准要求,无标准相关的任何问题;
(2)通过认证,有效期6年(有条件):达到标准要求,但有问题或需要关注事项,不足以保持6年有效期,需要在第三年提交改进情况报告,根据问题改进情况决定“继续保持有效期”或是“中止有效期”;
(3)不通过认证:存在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不足项。结论为“不通过认证”的专业,一年后允许重新申请认证。
10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中培养目标的要求是什么?
(1)定位清晰:培养目标需公开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,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。
(2)长远导向:需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,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取得的职业成就。
(3)动态优化: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,根据评价结果修订,且评价与修订过程需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。